某群众反映:其于海天大道至创业大道路段从事修路工作,现拖欠其与11名工友共计7.9万元工资未支付,求助政府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区为民服务中心将该问题派转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处理。经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协调,现已支付完毕。经回访,诉求人表示满意,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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