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群众反映:其于某店铺购买充电宝,充电时存在发热情况,现已无法充电,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结果:区为民服务中心将该问题派转至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经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商家同意给诉求人免费更换一个充电宝。经回访,诉求人表示满意,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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