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议事制度议出和谐稳定
2008年1月21日,在沾化县大高镇邱家村村委会办公室,该村两委成员正在召集村内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如何处理村庄前面的空闲地进行商议。最后,经党员、村民代表一致同意,在空闲地上招标建商品房。
这是沾化县大高镇推行民主议事制度的缩影。村两委换届以来,该镇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尊重民意。为了让群众参政、议政,了解村内重点工作。在全镇推行了民主议事制度,将民主议事制度纳入全镇岗位目标考核范围,该制度规定参加议事的范围为村两委成员、村内党员、群众代表,凡是村内重大事项,必须经以上人员一半以上签字同意,否则一律不得执行。
民主议事制度的实施,使群众能够真正反映自己的意愿,将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反映到议事会上来,通过此举,民意顺了,村风正了,农村工作得到了顺利的开展,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目前,全镇67个村全部推行了民主议事制度。
邱家村村民孙合喜高兴得说:“现在俺也能参加村里的班子会议了,对村里的事俺也知道的一清二楚,这个制度好啊”。 |